Archive for 小葡睁大眼睛看世界『囧』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一周的时间内看了BJ单身日记1,2。看完1的时候发现女主角是蕾妮·齐薇格,吓了一跳,居然可以胖成这个样子。再看2的时候就多加了些欣赏的眼光。

在豆瓣上看他人评论,发觉每个人都很大程度带上自己的喜好,加上自己的生活经历。我也是。我就挺喜欢这个丰满过度老出洋相还能得到完美男人MR Darcy忠贞感情的小女人bridget。

大多数女生都是平凡的咧。看着bridget塞不下裙子,在晚宴上出丑,滑雪场上失败,似乎和一个大意的我很像。而MR darcy堪称有效完美。灰姑娘的故事哦。

让人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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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和无知

我总是能发现世界是可以颠覆的。就像前几年一本叫做《往事并不如烟》的书让我对大约50年前的中国产生了一个全新的想像。而某一天偶然和草说起这本书,她却搬出她的师傅的看法对此书作者的人品提出质疑。末了得出结论:要想知道历史怎么能看文学类的书籍。

想到前几天我还津津乐道的《光明日报》曾经属于民盟和《新京报》现在主要属于光明日报报业。我发现我就知道这么一点还不甚明白个中深意,不禁大为汗颜。章女士写的这本书里面提及的她的父亲,照常理来看恐怕太天真了一点,这种天真应该是和他的地位不相称的。

文 字太容易误导人了,尤其是被翻来覆去念及的文字。人的思维本来就容易受到语言的影响,有的东西被说多了,就深入骨髓,改都改不过来。例如有些人最喜欢说 “任何事情有利有弊”,这句话被用来评价一篇质疑三峡工程的文章。这句话安慰人还奏效,从表明观点的角度,它表明不了任何观点。说这句话的人往往自我感觉 还良好,我一点都不偏激,我正确的认识到了问题,其实他们到底能不能理解问题,我感到十分的怀疑。好的就是好的,烂的就是烂的,不是非要把人分成黑白两 种,而是问题本身的重点是什么。

有的时候会在群上看见一些很火星的东西,比如两三年前一篇反日的贴子换了个背景又大行其道。这么多年了,出 于敬业的考虑,也得举举新的例子是吧?总是那些“一个人少买多少钱,日本人就损失多少钱”这样傻的可爱的逻辑,我们总不能成为这么简单的民族吧。一简单, 什么问题看起来都解决了,我们都完蛋了。

还好在可以笑笑而过,那些煽动性强的东西或者根红苗正的东西都可以用“火 星”两个字一笑了之。人们可以随意倾向他们的感情,我们得保持着独立思考的能力,要不,白受教育了。一个东西可靠与否本来就是极容易被混淆,媒体再强大攻 势一下,我们几乎都得不到真正的信息了。 带着没有可靠根据的偏见,还不如闭上耳朵一无所知。

想这些事情没啥意思,主要是我“我来说两句”这个栏目好像没什么文章,就凑了一篇,纪念一下本阶段本人的荒谬和无知吧。

还不如,穿着紧身的黑衣服,上黑白妆,听听神秘的音乐。那会让你yy到现实不可及的森林,古堡和海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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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这 句话说得很好: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包括科学技术的种种好处)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传说是不丹国国王提出的。 来北京四年多了,对这个城市又爱又恨。除了北京,哪里会有这么好的文化环境。但除了北京,哪里又会有这么糟糕的生存环境。人口过多,对穷人缺乏关怀,交通 状况糟糕,空气质量差劲,拥挤,这些都很容易让人感到不快。而这或许又是大城市的通病,让人憎恶的不适合生存的大城市。 但又爱到骨子里去了,尤其是后海前海西海的那一片地。还在师大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那附近瞎逛,人越少的地方越是有味道。胡同,湿润的气息,悠闲 的人们,空无一人的午后的酒吧,还有打着老北京旗号或是属于新派菜系的各种佳肴。光是看一看,人就很享受了。说是憎恶这么多人,可若不是这么多人来京,哪 能创造出这些丰富的花样来?包括只有北京才有的人艺,倒闭的北兵马司,包括没去过的琉璃厂,去过的潘家园,已经被改造的牛街和秀水街,还有灰砖灰瓦的鼓楼 附近,好多可爱的小店。说起来很难说完。如果有朝一日我真的离开,恐怕我还舍不得新京报,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新京报的新京报。 诱惑大于不便,所以很多人为了什么也要留在北京。北京在我眼里,是以一种奇异的状态平衡着。虽然要说她的不是能说出很多,但你要想出那么多讨厌她的理由, 也证明了一种关注。今天突然在想,要解决环境问题,远非自然科学可以做到的,它更多涉及到感官和心理上的痛楚。北京也是如此,让大家快乐舒适的北京,在物 质和精神上平衡的北京,用人文解决环境的北京,是我理想中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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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

最近看了一本室友推荐的《海水正蓝》,张曼娟。几乎是在吃饭的时候当作佐料和娱乐看过去的,表示并没有太大期望,但回味起来,还是觉得失望。
说起来大二的时候我还听过张曼娟的讲座。选了一门叫做《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课,某一次不上课了,改为听由老师邀请过来的张曼娟女士的讲座。第一印象是很漂亮,也很年轻,本人绝对强过她放在书扉页上的艺术照。而第二印象,就是没什么印象了。她的书也是这样,文字和情节都算得上精致,没有一点多余,有一点点余香,却没有任何一点刻在人心上的东西。
萧红留给我的记忆则完全不同。虽然《生死场》都没有读完,但《呼兰河传》实在是给我留下过深刻的记忆。最初是在高中时候常看的《青年文摘》上看到她这本半自传小说的摘录,又偶然在书店看到,一下子就觉得非买不可,尤其是封面的照片,让人难以释怀,甚至产生了“怜爱”的感觉。那段时间上课的时候天天背在包里,有一天拿出来show给同桌小男生看,让他承认这是个美女。谁知对方一撇嘴,神情极不在意。
《呼兰河传》字字重重敲在脑中,高中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尚能从她和“爷爷”快乐的回忆中触到一种叫做辛酸的东西,每每看到愈高兴的地方,"和爷爷笑到眼泪都出来",愈是隐隐感觉到悲凉。而后面看别人给她生活和婚姻写的传记,不由得慢慢回忆那种悲凉的来源。没有爱,所以那一点点美好的记忆才会如此鲜活?这个早逝,一生坎坷的女人,是个过于敏感的天才。
我有些质疑阳光卫视这套《百年婚恋》中对于萧红的描述,幼年不幸,青年同居,和萧军磨难折磨不断。并不是说这些不是事实,只是这个在事实面前的萧红让我感到太陌生,她应该是个非凡的女人,高度感性又高度理性,既可以把人感动的泪水涟涟,也可以让人冷眼透视人的淡漠和无情。大约,经过这么多风雨的萧红,才能在晚年生病时,痛苦而又平静的心境下写下这本《呼兰河传》吧。
它洞悉万千,自己却在其中走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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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讲座,文艺青年及其他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是在一种本能的反感中结束的。从图书馆“北配电”楼进去以后,投影仪上显现出来的电脑桌面就是the beatles,很遗憾我居然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约翰列侬,于是没敢吭气。紧接着的屏保还是the beatles,这让刁钻的本人感到略带夸张的表演意味并产生了今天以来的第一丝反感。
紧接着传说中的嘉宾主持 胡续冬 出场,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就是新京报写了很长时间专栏的  胡续冬 。不得不说和我心目中微弱的印象严重不符,本以为是3,40岁一长胡子秃头,结果是看上去很年轻的黑框眼镜儿。他开始用类似“著名”的字眼介绍广大嘉宾,并用多少有点colorful的笑话强凑幽默,这让我心目中的第二丝反感油然升起。
于是,从来不用理性思考的我已经受够了来自自身的压抑和反感,在 朱文 ,讲座的主角还未出场之前,心里积聚了千丝万缕的怨气。这年头,说真的,我们将为诗歌疯狂的人定义为“有病”,我自己也这么认为虽然我喜欢写些不规则的句子。再于是,朱文 老师被错怪了,我无法等到他的电影《云的南方》出来后再作评价,听他讲了2句话后直接从后门闪了。这种文艺青年四处出没的地方,不适合偶们老老实实弄自然科学的人呆。
突然想到那天在面食部前面听见一个30岁左右男对旁边一个人说:“我们和他们理科生不一样,我们追求的是心灵的自由。”哑然失笑。这话我有可能在博客上说,但实在不敢对身边那个人义正词严的说。
又突然很怀念一帮子知己。我想我是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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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这没什么不一样,真的没有.
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有一个特定的人跟你聊着现实中不那么容易涉及的话题.你跟此人素未谋面.相识的原因说来有点可笑—–君在天邻上写了一篇相当迷人的文章.真的相当迷人. 而后我怎么也回忆不起来那具体写了些什么,但阅读时心里面巨大的震撼还历历在目,不知那个时候的自己为何那么确信读到了别人的痛苦和无奈,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痛苦无奈.
大约这就是有的人可以营造出来的文字的魅力吧.它只有在忧伤,失望,反思,甚至是癫狂的时刻,才能达到最为打动人的状态.
现在我深夜未眠,周围没有花香能让我惊喜地发觉"花未眠",只有耳机体贴地帮我呐喊

生活走走停停 热度反复不定
也许 只是随着自己高兴而己

我不由得有点怀念y君.ta的西藏,ta的米兰,ta的鲁伊,ta一片水气蒙蒙的前途.

君总是过于谦逊了. 说话的时候带着巨大的绝望,光纤这头一个我居然能在足球和摇滚上跟他找到些语言.比如他会跟我絮叨鲁伊科斯塔(RUI COSTA)是个多么优秀多么吸引他的球员,而我能开心的回忆到他唯一给我留下记忆的国家队,紫衣和长发一同飘起来.再比如他说在听许巍,我的耳边总能想起这位当时还不那么红的音乐人的<礼物>,在大一白雪皑皑的冬季让我感到温暖,更能让我清晰地承受着温暖背后莫大的孤独.

女生居然会喜欢足球和摇滚.ta感叹.每次我最怕听到这话,因为无论是足球还是摇滚,我都是一窍不通.我努力往门内挤.

那个时候我头发还是短的,并且热衷于上天邻足球论坛,葡萄牙球迷中心.ta在天邻上面的名字叫阿k或者是老q,我忘记了.ta写ta多么热爱米兰,米兰是ta生活的唯一.ta也写对生活是多么的绝望,ta准备放开一切去西藏.

我想若是现在这个现实小心翼翼的我断不会认识ta.后面一些时间我翻出ta写的关于米兰的帖子,没明白那时我怎么会那么感动.一点点小小的绝望,细碎的事实后面深深的,很冷的失望,是我捏造出来的,还是ta本来就有的?

大三那阵,我偶尔会一边写博客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跟ta聊着,话题往往拐来拐去.最后ta去看比赛,我写完博客,或者不了了之.总是离不开ta灰暗的,文字的延续.我的压力,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不着边际式的神吹.ta说话很慢且只用句号和逗号,于是乎我变成了一个超级无敌乐观至上的人.大概其本质是傻.

鬼知道呢,大三那阵,真的挺多事儿的.而且那个时候,我真的挺不懂事的.

现在三点零五分,我一个人写这些字,把存着的以前的音乐,从那首很红(曾经)的 <over and over again>到最近听的较多的<我不小心>一个一个翻出来听,想怀念一下我逝去的周末的晚上。快毕业了,没什么不同,真的。冷眼旁观。

只是我一直不是一个会扔掉旧东西的人,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我会拍掉上面的灰尘,念到“曾经我这样想过阿”,整个人沉静下来。

这个叫做老k或者阿q的人,突然就浮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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