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字数限制是古今中外最不合理的规定之一

规定字数以前,我老老实实的想着怎么把所做的东东写入论文.
规定字数以后,我兢兢业业的想着怎么把所有的废话凑足字数.
彪悍的人生还要为字数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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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

  1. 檬檬 said,

    May 14, 2006 at 9:27 pm

    没办法啊……就是这么讨厌的事……不过好奇怪,每当我们老师规定论文字数,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写超它一两千字左右……–putaotang:加上附录,我的论文字数已经far far beyond了……fighting!!!!

  2. cress said,

    May 14, 2006 at 11:23 pm

    如果不规定字数 那末能用一句超经典的话或者一个超创意的化学反应式就能得满分就好了

  3. 棒棒唐 said,

    May 15, 2006 at 8:35 pm

    哈哈哈哈 ,应景文章不得不做。谁叫你是中国大学生呢。但愿论文完创造力还没有完

  4. hongbaozhang said,

    May 17, 2006 at 2:34 pm

    以前幼稚的想法大约和你一样. 但现在我却以全新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尽管精华就是那么多. 但你是否能够把它的所有的implications and ramifications 都handwaving一下是一种重要的能力. 老外就会很玩这一手. 哈哈.—putaotang re:金山词霸了半天才明白你的意思哦。呵呵。这确实是一种能力,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老外写的专业书比较容易懂一点了

  5. hghg said,

    May 22, 2006 at 5:39 pm

    其实,你一直有这样的能力…….—putaotang re:谢谢你教于我这种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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