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February, 2008

once,once……(2)

散场后跟西兰花吵闹玩笑,时不时还蹦一蹦。也难怪他始终不肯承认我所谓的“内向”。居然看见尚未洗去浓重舞台妆的他。我踩到了他的脚。

“对不起。”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和他说话。

1. 给你讲个故事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跟他结婚后我这样问过,在某个说出这句话并不显得矫情的场合。安洋讲述了某个我陌生无比的场景。而我,只是突然想到了当时的我的心情,又迅速转移了我所有的精力在面前某份美味佳肴上。

他叫安洋。后来我跟他结婚了。

“踩到你的脚以后我变得不安起来。只记得后海摇曳的灯光蒙上了一层水珠,凸透镜一样让这世界变形。我根本无法对周遭事物专心,以前吸引我的东西慢慢走远。说不清楚是因为什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只是看书,那些看似荒谬的《鲜血梅花》。不放些扰民的音乐总是不舒服。不愿意跟人讲话。这只是最初的几天。

有一天醒来时我突然醒悟。列了单子一张:

拖拉机一辆,百合花一朵,炸鸡腿一只,木吉他一把,玫瑰花露两滴,短裙袜套套装一套,防风外套一件,小说一本,自己写的。

我将百合花和玫瑰花露兑水,手提炸鸡腿,身穿短裙,外披防风外套一件,怀揣小说一本,坐在自己买的拖拉机上兴奋的弹着木吉他。在驶向河边的路上,一切活物都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弥漫起来的雾气陪伴着我尖细嗓子憋出的歌声。我开始嘶吼,平静的河面暗藏了无数难以察觉的撞击。

难以得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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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once……(1)

本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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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电视,屏幕里那些画面,那些音乐不知怎么的就呛得我流出眼泪来。60岁退休了的人,皱纹密布下似乎可以称作“老泪横流”。可这些眼泪,好像让我回到了年轻一些,还有好些躁动和不安的岁月。他突然哼着某个我很不喜欢的旋律过来了,先是发现了我旁边的水杯,继而看见满脸怪异的我。彼此的表情,都不可思议的带着些错愕。

  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的要老。借着这个短暂的瞬间我脑子里突然这么想。大概是长久以来太专注于事业,耗费了太多的生命,又有了太多的、太戏剧化的喜怒哀乐。

 

1.       认识你好长时间

他是个演员,一个戏子。认识我之前多有些坎坷,虽然现在看起来那都是些个小小的磨砺,可谁又知道这不是由于晚年成功的富足心态?这些我在认识他之前就知道。我则一直很顺,大多数人读书,我跟着大多数人读书,大多数人上了大学还上研究生,我也从之。大多数人工作了,我也就开始赚钱。

脑子里常常冒出些古灵精怪的想法,这就是年轻时候的我。小学的时候理想是开拖拉机,稍微大些就想要做行吟诗人,歌手,怎么不着边际怎么爽。可我终归是这样一个人呀,梦作为调味品,生活看起来有滋有味,经常发些“梦想永远无法实现”的谬论来解释年少的懒惰。而一路也就那么顺的走下来了,没有半点出格的地方,直到——

认识他。

记忆犹新的是那样一个片段,他在舞台上被人采访,别人都评价为“酷”,或者“装酷”,可我几乎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只是在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似乎有点好笑,当了戏子还在意众人间不小心流露真实的自己,这个人内向透顶。可后来就不小心看到他的戏了,是话剧。和好友西兰花在一个叫做“北兵马司剧场”的地方看的。那个地方靠近后海,黑夜中闪着有些妖艳的灯光,和胡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一下子就着迷了。他演的是一个脆弱、敏感而执拗的人,或者说是一个符号。演完有见面会。我根本不敢靠近去提问,我还不是一个内向透顶的人,心里面戏谑自己。作为一个和我同学多年深知我心的经常有各种奇怪创意的西兰花同学,自然不肯承认我“内向”。“你要内向了,我还就自闭了呢。”某植物如是说。我只是想,我这么远远看就行了,我好像有些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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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之歌

以前很喜欢R.E.M.一首叫做leaving new york的歌,于是设作手机闹铃。结果便是所有好感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开学了,觉得该有些变化,闹钟改成了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早晨,当前奏想起,当我在0.1s内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终于发现,这样的旋律让我非常的。

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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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花痴的心路历程

之前仿佛自己跟自己讨论过“女人思春”的问题,T突然提出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作为对我的充分信任,伊透露了她作为一个花痴近几天来的心路历程。

从何处讲起呢?突然就神经质的朗读起来某句台词:“你是聪明的,灵巧的,伶牙俐齿的,愚不可及的,我心爱的,我的明明。”伊这个举动吓了我一跳。她说,马路在念这句台词的时候把“明明~”拖得长长的,粘粘的。晃荡的衬衣和笔直的双腿。

23岁的年纪,于一个花痴来讲有点老了。又不是16、7岁的小女孩,瞎掺和什么?我有时想到此不禁觉得好笑,T则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

——蔡康永在书里写,喜欢一个人就要去看他的演唱会,至少他还在。

这也是一个朋友这么说的,伊念念有词,我无法看他的演唱会,因为他不是一个歌手。我只是一遍一遍看他的袁朗,看他恋爱的犀牛。在网上看,不花钱。上他的blog,搜索一切和他有关的消息,哪怕一个平时很是鄙视的节目中出现某人的身影。

——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伊说有一个机会她可以看那场《恋爱的犀牛》。如果能重来一次的话,她宁愿逃掉某门她曾经认为绝对不可以逃的课。而现在,只能“在身体的某个地方疼痛着”,在模糊不清时而缓冲的视频中追寻过去。想要从马路的身后看见那个让她痴迷不已而不知原因的人。

——我才30岁,还没玩儿够呢。

伊最亲近的人之一,阅花痴无数理智冷静果敢善良的我,站出来说,你能分清楚吗?你喜欢的到底是段奕宏还是袁朗,还是马路,甚至是某个你虚构的形象?

T满不在乎,她也懒得搞清楚。中毒颇深,中毒颇深呀!她开始随着他,听小野丽莎的音乐,并打算开始喜欢百合和咖啡。她不是号称摇滚青年吗?切!

伊说《犀牛》是属于孟京辉的,段奕宏确是属于马路的,这个能让他提及就掉眼泪的人物。段这个演员太爱“较真儿”。伊还说,段经历多有些坎坷的,伊还说,伊还说……

我都写不下去了。毕竟我现在一边听着小野丽莎的音乐,一边完成这篇不知所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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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到了,恒源祥广告,顺便给大家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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