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挥洒青春的狗血
Radiohead有一首歌叫做we suck young blood,被我据此莫名的想成了——我们挥洒青春的狗血。
答辩后的日子狗血满地都是。每天淹没在了过度的吃,喝酒,笑点低导致的失心疯大笑之中,偶尔被人说是“有心事”,可其实我只是有一种间歇性发呆的症状而已。去了美术馆,还穿了传说中amazing但是自己回来看觉得很丑的红裙子。去了五道口的propoganda,蓝旗营的D22,穿行在二环路以内的时候以一种异乡人的眼光审视着这个城市觉得它在夜晚其实无比的美。
无论如何,我去关心自己应该关心的事情,用我喜欢的人所愿意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他们。有时自嘲自己过于刻薄,夜晚到来之际的想法和白天是多么的不一致,就像今日只看到晚霞的一半时那般欣喜而茫然的心情。我始终用心去感受,然后感觉到自己乃至这个世界的存在,在这个夜里突然觉得安心无比。
从某种程度来说,我觉得自己是不被人理解的。我在这边热切的挥洒着青春的狗血,弹指算着24-30岁之间的年华,心里面想的是我大概经历着一辈子最好的时光了,自由然而无拘无束,很多事情了然于胸但是可以完全不去在乎,具备open的心态和学习的能力,脑子却不那么容易被人所左右。于是乎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探索,又退缩在某处权衡人人都有的传统价值观。我说,我最终得找到一个平衡吧,可旅行1年等等很多念头还是一个一个的冒出来。自嘲吧,嘲笑自己,就是不靠谱,就是80后。
好吧,i don‘t care!!!适当也学学西方人硬邦邦的水泥脑子。于是乎,大半夜的兴奋着不睡,在这儿佯装挥洒青春的热血,想象着未知的世界,心情基本是一片鸟语花香了,甚至还有一只肥胖慵懒的猫儿颇具喜感走过。
没什么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我从某些小朋友那里传染来了盲目乐观。